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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爱考网 [2020-5-23]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20]4 号)等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院 2020 年实际情况,制定本
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李牧、曾令华
副组长:刘介明、靳敏
组 员:李志峰、秦琴、王龙、刘锦宏、胡神松、贾勇宏
二、招生指标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或方向)
学习形式(全
日制/非全日
制)
拟招生
指标
01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16
02 050300 新闻传播学 全日制 8
03 040100 教育学 全日制 12
04 120400 公共管理 全日制 21
05 035200 社会工作 全日制 13
06 035101 法律(非法学) 全日制 25
07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15
08 055200 新闻与传播 全日制 24
09 055200
新闻与传播(威尔士三一圣大
卫大学武汉理工学院)
全日制 10
10 125200 公共管理(MPA) 非全日制 15
11 035200 社会工作 非全日制 12
12 035101 法律(非法学) 非全日制 11
13 035102 法律(法学) 非全日制 10
14 055200 新闻与传播 非全日制 12
注:以上拟招生指标不含“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
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布的
拟录取结果为准。
三、复试资格
根据学校发布的《武汉理工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
案》,详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两类考生可进入我院复试: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且达到该专业学校复试线要求的考生;
(二)获得我院 2020 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的考生,且第一志愿报考我
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该专业国家初试合格线的考生。
四、 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主要为网络远程面试和其他考核。复试考核分值满分 100 分,其中
网络远程面试考核分值占 90%,其他考核分值占 10%。
(一)网络远程面试
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基础
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学术视野、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及考生的现场表现和心理
健康情况等。
网络远程面试在学院纪委书记、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研工办主任监督
下,按照不同专业分组,随机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以上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网络远程面试环节为考生自述、抽题作答和专家提问三个部分。网络远程面
试总分为 100 分。
1.考生自述。考生自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考生学习、工作、生活简况,专
业认知以及自我发展规划等。
2.抽题作答。考生可以根据自己选择的研究方向,随机抽取一道题目作答,
每名考生抽题 1 次,考生抽题后不得更换;考生在专家读题结束或题目内容展示
结束后 30 秒内开始作答。
3.专家提问。专家组应围绕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前沿热点、专业外语等方
面提 3-5 个问题,专家提问结束后考生需在 30 秒内开始作答。
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各专业初试中在《武汉理工大
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2020 年武汉理工大学法学社会学院考研大
纲》中规定的考试科目和考研大纲,各位考生可作为复习参考。
(二)其他考核:
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学生对武汉理工大学的了解及报考专业的认识、本人大学学习阶段
综合表现、今后硕士学习阶段的安排等。
其他考核总分为 100 分。
(三)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时要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
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采取网络远程笔试的方式。
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加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 1:《法理学》
科目 2:《宪法学》
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加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 1:《传播学理论》
科目 2:《新媒体概论》
教育学加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 1:《教育学原理》
科目 2:《教育史》
教育经济与管理加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 1:《教育学原理》
科目 2:《教育管理学》
行政管理加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 1:《行政管理学》
科目 2:《公共管理学》
应急管理加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 1:《公共管理学》
科目 2:《应急管理原理》
社会工作加试科目及内容:
科目 1:《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
科目 2:《社会工作研究方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90%+其他考核成绩*10%,满分为 1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具体安排
我院定于 5 月 12 日进行 2020 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考生参加复
试必须提前准备居民身份证和网络远程面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并确保考试当天
网络畅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生复试
成绩为零,不予录取。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 资格审核
1.时间:5 月 7 日——5 月 9 日
2. 方 式 : 参 加 复 试 考 生 凭 姓 名 、 身 份 证 号 登 录 网 络 远 程 复试平台
http://whut.hubeiyanjiusheng.com/,通过身份核验后按系统要求签署并提交
承诺书。
3.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考试专用二维码(准考证)。资格审核不合格
者不予复试;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并追究
相应违纪、违法责任。
4. 复试费:100 元/人,具体缴费方式见《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缴费用
户指南》。学校财务处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缴费平台中考生预留的手机号。
(二) 网络远程面试
1.时间:5 月 12 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考试时段为准。
2.流程:
登录核验:考生通过微信扫描准考证上的二维码进入考试小程序,并完成身
份核验;
面试准备:考生根据考务人员指示依次进行正式考核;
面试考核:考生进入面试间,按照考官指示完成面试考核;
面试结束,退出系统。
3.条件要求:
硬件要求:两台可用于视频通话的手机(具体安置要求见《考生须知》);用
于固定设备的装置。
软件要求:浏览器、微信、腾讯会议(备用系统),考生须提前在手机上完
成以上程序的安装与试用。
环境要求:稳定的网络环境。明亮且安静的现场环境,房间内不得有考生以
外的人员,并避免在过大且空旷的大房间。
注意事项:两路视频手机都应确保充足电量,建议复试过程中保持充电状态。
使用视频设备固定装置,保证视频画面稳定。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外接耳机。考
试过程中需拒接全部来电与消息。
(三)其他考核
1.材料提交时间:5 月 7 日——5 月 9 日
2.提交方式: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材料。
(四)同等学力加试
1.时间: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该类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2.形式:网络远程笔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
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内容。考生应
及时请本人所在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思想政治实际表现的组织填
写《武汉理工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并
按要求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扫描提交。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管理类联考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3*70%+复试成绩*30%。
其余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七、拟录取原则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复试不合格者(合格成
绩为不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二)获得“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资格,且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复试分数
线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参加复试的其余考生(含初试成绩达到
相应专业国家初试分数线但没有达到相应专业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获得“具有突出
创新能力”资格的一志愿考生)在该专业剩余招生指标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
次拟录取。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
项计划的考生由学校按规则统一录取。
八、其它说明事项
受疫情影响,学校复试体检工作拟于入学报到前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
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
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网站为:“武汉理工大学信
息公开网”(http://xxgk.whut.edu.cn/)及“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gd.whut.edu.cn/)。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流程
咨询电话:027-87859235
复试过程监督电话:027-87658215
申诉流程:考生如对复试资格、程序、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有质疑,须以书面
形式将质疑问题反馈至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武汉理工大学马
房山校区教 4 楼 902 室)。
申诉受理截止日期:公示有效期内。
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
2020 年 5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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